序号 |
涉及企业及企业负责人 |
投诉举报内容 |
处理情况 |
监管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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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反映枞阳县修建高速放炮炸山破坏生态环境 |
一、基本情况: 经查,网友反映放炮地点位于枞阳县会宫镇东升村,为德上高速合枞六标项目临时取土区,临时取土区经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复同意。 由于项目施工单位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德上高速枞阳段HZJ-06项目经理部在取土过程中未能按照复耕方案取土,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经要求德上高速中标单位安徽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按照目前取土现状重新制定复耕方案。2022年12月2日,项目部委托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326地质队进行现场踏勘,12月6日形成初步临时用地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设计,具体如下:一、项目基本概况:该项目治理面积4.0819公顷,总投资147.50万元。项目计划于2022年12月开工,2023年6月完工。二、治理内容:本次治理主要采取的工程手段为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场地整治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 二、采取措施: 1. 安徽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德上高速枞阳段HZJ-06项目经理部尽快将项目复耕设计方案报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主管部门审批后及时组织施工; 2.会宫镇政府做好复耕方案群众宣传工作和施工现场协调工作;安徽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已经安排工作专班与投诉群众沟通协调,争取得到群众理解; 3.施工方在实施取土区复耕工程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开群众休息时间,加大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洒水频次,做好噪声、防尘、抑尘等污染治理措施; 4.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取土区复耕方案进行施工并组织验收。 |
铜陵市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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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宏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人:黄奏兵) |
安徽省铜陵市会宫镇城山村枞鑫驾校隔壁破石厂施工时未严格控制功率,分贝严重超标 |
经查,群众反映的为铜陵市宏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乌金渡大桥拆迁安置点碎石加工场项目,法定代表人黄奏兵,项目租用原枞阳县鑫天龙琉璃瓦有限责任公司厂房场地。2022年12月8日枞阳县分局对该加工点进行检查,发现有试机破碎情况,对该公司下达了书面通知,责令立即停止建设与试机。 2022年12月14日,分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加工点进行现场检查,原有设备已拆除未生产加工。但正在办理项目环评手续,分局要求在相关手续未批准前严禁擅自建设。 |
铜陵市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