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应急局:
曾东文委员提出的“关于帮助企业补齐安全、环保短板的建议”(9-4-39)收悉,按照工作职能,现将我局分办意见答复如下:
为服务经济建设营造稳定、公平的营商环境,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服务企业。
一、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放管服”措施
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从放、管、服三个方面明确21项改革措施,
(一)取消或下放审批权。取消环评单位资质、实施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豁免名录管理、巩固指导县、区下放审批权限并实行环评承诺即开工审批改革、实行登记表“不见面备案”、允许建设项目开展施工前期准备工作等措施。污染轻的小微企业符合条件可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
(二)加强环评宏观管理。提出优布局、调结构、控规模、保功能等调控策略及环境治理要求,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提供科学指南。狠抓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与环境监管执法的沟通,不断提升我局环境监管能力。严格环评文件质量监管,开展文件编制监督管理专项检查,确保环评市场良好的公平竞争秩序,保证环评质量,提高环评单位服务环评审批和民营经济发展的能力。
(三)转变工作作风。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规范业务流程,完善工作机制。行政许可科整建制进驻中心,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审批,建立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随到随办机制。对符合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办理。对市重点建设项目提前介入、现场指导,确保项目尽快得以实施。对材料不尽齐备但不影响审批的项目,实施容缺受理,在出具意见前补齐相应的材料。分管副局长定期驻窗口办公,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二、坚持依法开展环境监管,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一)不搞“一刀切”。按照环境管理实际需要,科学制定实施管控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推动企业绿色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对发现的问题,按要求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根据具体问题明确整改阶段目标,杜绝乱加码、乱提速,保护合法合规企业权益。
(二)实行差别化管理。坚持依法依规,着力整治既无相关手续、又无污染治理设施的“散乱污”企业。对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被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的企业,完成环境整治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对超标企业加大查处力度,对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的合法企业减少监管频次。同时,梳理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充分利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能监控、大数据分析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一般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三、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一)深化“”四送一服“工作。一是开展《环企直通车》活动,积极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帮助结对企业提升污染治理和绿色发展能力。二是积极组织全市工业企业参加各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宣贯培训会议,促使企业管理者加强行业自律,提升主动履行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
(二)通过网络宣传不断完善生态环境门户网站建设,推进环保信息公开,不断更新环保法规、典型案例、环保常识等图文和视频信息,充实网站栏目的内容,报道每年全市开展“六•五”环保宣传周系列活动情况。同时设立环境投诉、领导信箱、留言咨询、环保社区等栏目,畅通网络投诉受理和便民服务渠道,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和环境法治观念。
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