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报来的《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5万吨/年塑料、油墨专用金红石型钛白粉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编码:2020-340704-26-03-039624)收悉。项目位于铜陵市横港绿色化工集中区安徽安纳达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利用现有锅炉装置区、煤库及粉料库厂房,新增中间粉碎、砂磨、表面处理、闪蒸干燥、汽流粉碎及成品包装等生产工序,购置辊压磨、球磨机、砂磨机、表面处理罐、闪蒸干燥机等主要设备,形成5万吨/年塑料、油墨专用金红石型钛白粉后处理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5081.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70万元。经研究,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依据《报告书》结论、专家审查意见以及铜陵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技术评估意见,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后,不利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同意项目按《报告书》所列建设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水污染防治能力,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并做好与厂区现有管网的衔接工作。三洗压滤废水经CN过滤器过滤回收水中的二氧化钛、包膜剂等,收集物料返回至表面处理工序,剩余部分全部回用于现有厂区污水处理中和剂配置及煅烧窑水冷降温用水;汽流粉碎工序产生的冷凝水经汽液分离器分离后排入二洗热水槽供前处理洗涤使用;循环水站浓水、脱盐水站浓水等生产废水收集后排入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排入现有厂区污水处理站,厂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1水污染排放限值中“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排放。
(二)进一步优化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硫酸配制废气依托现有厂区碱液喷淋装置进行处理,确保酸雾处理效率;汽流粉碎粉尘经引风机引入两级袋滤器(高温袋滤器+低温袋滤器)处理后汇同成品滤袋处理器处理后的包装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酸雾、颗粒物排放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尾气最终与闪蒸干燥阶段钛白粉粉尘一起经脉冲式袋滤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须满足《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三)优化总图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减振等措施,对辊压磨机、砂磨机、粉碎机、各类泵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并且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强化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厂区内废水管网及隐蔽工程的维护和泄漏检测,按《报告书》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和土壤监测点,监测井应具备应急抽水功能,按要求落实土壤和地下水长期监测和风险应急监测制度,发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阻断污染源,防止污染扩延并清理污染。
(五)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提升全厂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强化全厂环境保护设施的安全管理。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依托厂区现有事故应急池,罐区设置围堰、截止阀,车间设置围堰或导流沟,厂区事故废水、初期雨水通过阀门切换进入厂区事故应急池。确保非正常工况排水、事故状态下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消防水和泄漏物全部得到截留或自流进入收集池,不排入外环境。完善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按《报告书》要求设置环境防护距离。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和监测制度。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报告书》要求完成现有工程存在主要环境问题整改提升工作,其纳入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应按照国家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验收结果。
四、现有酸解等前处理工序生产规模不得擅自扩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610436258Q)
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