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枞阳县鑫磊矿业有限公司枞阳县雨坛乡枫冲采石场50万m3/a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露天开采项目配套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4月17日-2020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62-5858053
电子邮件:tlhpk@126.com
地址:铜陵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44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验收监测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枞阳县鑫磊矿业有限公司枞阳县雨坛乡枫冲采石场50万m3/a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露天开采项目 |
枞阳县雨坛乡枫冲采石场位于枞阳县雨坛乡高峰村 |
枞阳县鑫磊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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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鑫磊矿业有限公司枞阳县雨坛乡枫冲采石场位于枞阳县雨坛乡高峰村,采矿方法采用露天开采,山坡自上而下分台阶中深孔爆破,工程主要由露天采场、破碎站工业场地、临时表土堆场、矿山内部运输道路等区域组成。矿山设计建设规模为年生产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50万m3/a,产品方案为建筑用石子。 2017年6月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编制完成《铜枞阳县鑫磊矿业有限公司枞阳县雨坛乡枫冲采石场50万m3/a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露天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7年8日原铜陵市环境保护局以《关于枞阳县鑫磊矿业有限公司枞阳县雨坛乡枫冲采石场50万m3/a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露天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铜环评〔2017〕50号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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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剥离的表土单独堆存,用于矿区后期生态复垦,采取了覆土绿化等固土措施,矿区废石、沉淀池污泥场地临时堆存,用于工业场地回填和综合利用。表层土堆场和废石临时堆场均设置截排水沟、挡土墙、沉淀池;废矿物油及含有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合肥市安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处理,场内建设了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采取了防雨、防渗、防遗撒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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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公示期间无意见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