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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生态保护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3-02-27 17:03

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辐射环境监测,承担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负责核技术利用项目、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

科长:章金马

办公电话:2615633

办公地点:铜陵市长江东路601号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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