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生办:
2020年,我局承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民生工程,均按照要求抓好落实,现将一年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情况
2018年8月30日,市政府印发《铜陵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我市共有三个国控考核断面,分别为陈家墩断面、枞阳大闸断面、顺安河入江口断面,国家确定的水质目标分别为II类,III类,III类。按《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 》,省生态环境厅按照国家要求组织开展断面水质监测工作,确定赔付因子为高锰酸钾指数,氨氮和总磷三项指标。以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确定的监测结果,每月计算污染赔付、生态补偿金额,污染赔付、生态补偿资金由省财政厅通过年终结算、直接收缴或支付等方式进行清算。
我市三个断面,陈家墩断面、枞阳大闸断面、顺安河入江口断面,水质分别为II类,III类,II类。全部符合国家考核标准。
二、生态补偿机制运行情况
根据《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2020年1-11月,枞阳大闸断面优于考核标准5次(1、2、5、6、7月),获得生态补偿资金250万元。顺安河入江口断面优于考核标准8次(1、2、3、4、5、8、9、11月),获得生态补偿资金400万元。其中铜官区顺安河入江口断面污染赔付、生态补偿获得生态补偿资金87.5万元,义安区顺安河入江口断面污染赔付、生态补偿获得生态补偿资金140万元,郊区顺安河入江口断面污染赔付、生态补偿获得生态补偿资金35万元,经开区顺安河入江口断面污染赔付、生态补偿获得生态补偿资金87.5万元,2020年1-11月,陈家墩断面均达到国家考核标准,暂无补偿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建议
将继续落实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发挥鼓励和警示作用,激发各县区,管委会治理水环境的动力,加强各县区,管委会治理水环境能力,打好铜陵市碧水保卫战。
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