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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 环保民生工程工作总结报告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1-01-05 08:32
 

市民生办:

2020年,我局承担的“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民生工程,均按照要求抓好落实,现将一年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生态补偿机制建立情况

2018830日,市政府印发《铜陵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我市共有三个国控考核断面,分别为陈家墩断面、枞阳大闸断面、顺安河入江口断面,国家确定的水质目标分别为II类,III类,III类。按《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 》,省生态环境厅按照国家要求组织开展断面水质监测工作,确定赔付因子为高锰酸钾指数,氨氮和总磷三项指标。以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确定的监测结果,每月计算污染赔付、生态补偿金额,污染赔付、生态补偿资金由省财政厅通过年终结算、直接收缴或支付等方式进行清算。

我市三个断面,陈家墩断面、枞阳大闸断面、顺安河入江口断面,水质分别为II类,III类,II类。全部符合国家考核标准。

 

二、生态补偿机制运行情况

根据《安徽省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20201-11月,枞阳大闸断面优于考核标准5次(12567月),获得生态补偿资金250万元。顺安河入江口断面优于考核标准8次(123458911月),获得生态补偿资金400万元。其中铜官区顺安河入江口断面污染赔付、生态补偿获得生态补偿资金87.5万元,义安区顺安河入江口断面污染赔付、生态补偿获得生态补偿资金140万元,郊区顺安河入江口断面污染赔付、生态补偿获得生态补偿资金35万元,经开区顺安河入江口断面污染赔付、生态补偿获得生态补偿资金87.5万元,20201-11月,陈家墩断面均达到国家考核标准,暂无补偿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及建议

将继续落实生态补偿机制,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发挥鼓励和警示作用,激发各县区,管委会治理水环境的动力,加强各县区,管委会治理水环境能力,打好铜陵市碧水保卫战。

 

 

 

                            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2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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