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要求,安徽省环保厅对列入2016年度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计划的370家“国控”企业进行了评价,其中,实际参评企业360家,另外8家企业由于停产或者搬迁等原因未参评(评价结果待定)、2家企业因拒绝申报被直接评价。现将评价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企业、公众、环保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一、公示期限:
2017年8月4日至8月18日
二、联系方式:
安徽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安徽省环保联合会
联系电话:0551-6237665562826673
传 真:0551-62826506
通讯地址:安徽省长江西路8号安徽省环保联合会,
邮编:230061
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