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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3-02-01 16:50
 

 

根据省人社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评选条件,经民主推荐、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

铜陵市铜官区生态环境分局、铜陵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

铜陵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孙小健、铜陵市环境信息(宣教)中心主任朱习文、铜陵市生态环境局开源分局工程师(挂职市局水科副科长)方丽、铜陵市枞阳县环境信息监控中心助理工程师王娟等4位同志为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先进个人。

为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现对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202322月至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派驻纪检组(电话:2615075)或局办公室(电话:2615010)反映。

电子邮箱:tlssthjjzwgk@163.com

                               

20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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