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公示
信息来源:铜陵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19-06-12 14: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竣工环保验收合格意见的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12日-2019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62-5858053
电子邮件:tlhpk@126.com
地址:铜陵市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2440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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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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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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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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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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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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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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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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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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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隆铜业有限公司余热节能发电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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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金山路金隆铜业有限公司南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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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隆铜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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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绿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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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位于铜陵市金山路金隆铜业有限公司南厂区,建设内容包括:余热发电节能技术升级改造,保留现有的背压发电组,新增一套背压发电机组(1.35MPa)。同步配套改造熔炼余热锅炉循环泵及综合管网,改造后,年新增发电量1547kwh。
2015年7月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金隆铜业有限公司余热节能发电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8月我局以铜环评〔2015〕34号文对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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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油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蚌埠市润诚润滑油有限公司,场内建设了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采取了防雨、防渗、防遗撒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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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公示期间无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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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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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隆铜业有限公司精矿干燥节能技术升级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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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金山路金隆铜业有限公司南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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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隆铜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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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绿健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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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位于铜陵市金山路金隆铜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利用熔炼主厂房南侧现有干燥收尘场地建设精矿干燥系统,配套改造精矿干燥收尘及干燥尾气处理设施。
2015年7月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金隆铜业有限公司精矿干燥节能技术升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8月我局以铜环评〔2015〕38号文对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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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油属于危险废物,定期交由蚌埠市润诚润滑油有限公司,场内建设了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场所,采取了防雨、防渗、防遗撒措施,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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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公示期间无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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